王正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长江上游农牧民生态保护收入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长江上游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地,生态区位十分重要。近年来,我部通过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和退牧还草等重大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强化草原灾害防控等措施,加强长江上游地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推动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促进农牧民增收。
一、完善草原生态补奖政策
2011年,国家在包括长江上游的四川、青海、西藏、云南等13个省区启动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对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农牧民给予补助奖励,降低草原承载压力,并通过牧草良种补贴、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2011—2015年,国家共计投入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资金773.6亿元。其中,川、青、藏、滇四省区300.4亿元,约占中央财政投入资金的39%。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实施,使保护生态、协调发展、和谐共赢的理念逐步转化为广大农牧民的自觉行动,有力地促进了牧区生态、牧业生产和农牧民生活的改善, 基本扭转了过去草原利用无序、开发无度、严重过牧的状态,初步建立了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开启了草原休养生息的新时代。2016年国家在13省区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并对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提高补助标准,完善政策内容。据统计,2016年,川、青、藏、滇四省区草原生态补奖资金81.1亿元,其中直接发放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达67.6亿元。
二、实施草原保护建设重大工程
近年来,国家在四省区推进实施退牧还草工程,通过草原围栏和退化草原改良等措施,恢复和改善草原植被状况。2016年,国家对工程进行了调整完善,提高了投资补助标准,增加了黑土滩和毒害草治理等建设内容,将退化草原补播调整为退化草原改良,并明确工程建设不得要求县级和县以下安排配套资金,要加大省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使用相关渠道资金,发挥草原生态保护资金投入的综合效益。2016、2017年,退牧还草工程在四省区共安排中央投资20.5亿元,建设草原围栏4594万亩,改良退化草原135万亩,人工饲草地57.8万亩,为3.5万户农牧民修建牲畜棚圈,治理黑土滩和毒害草64万亩,取得了显著成效。监测结果表明,2016年青藏高原退牧工程区内的平均植被盖度为80%,比非工程区高出9个百分点,高度和鲜草产量分别为27.8厘米和7575.5千克/公顷,分别比非工程区高出27.8%和12.2%。
三、强化草原防灾减灾能力
2016年,中央累计在川、青、藏三省区安排草原防火物资库和草原鼠虫害防治等项目资金近2亿元,建设草原防火站45个,防火物资储备库4个,火情监控站6个,防治鼠害3621万亩,防治虫害2250亩,防治效果均超过90%。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联合印发了《牧区草原防灾减灾工程规划(2016-2020年)》,对草原生物灾害、火灾、雪灾等灾害防控进行规划,四省区已纳入了规划范围。2017年,国家启动了动植物保护能力建设专项草原生物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省区也纳入了项目实施范围。
四、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
2014年,我部印发《关于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农牧发〔2014〕5号),要求各省区原则上从当地农牧民、防疫员、村干部等人员中选聘热心草原管护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熟悉本村情况、能够胜任草原管护工作的成年人担任草原管护员。截至目前,川、青、藏、滇四省区共聘用5.4万名草原管护员,在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制止和举报草原违法行为、报告草原灾害情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草原管护员根据工作量获得了一定的补助,增加了来自生态保护方面的收入。
感谢您对我国草原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部
2017年9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畜牧业司010-59193390